?9月12日上午,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組組長劉兌銀在市婦聯1422會議室為市婦聯全體黨員干部解讀新修訂的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,對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做了理論聯系實際、深入淺出、生動活潑的解讀,使全體黨員干部進一步增強了“四個意識”、堅定了“兩個堅決維護”,進一步明確了紀嚴于法、紀在法前的紀律觀念,進一步深刻認識到紀律是對婦聯工作的一次“政治體檢”,為更好地做好婦女兒童工作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。
重點解讀:
1. 將黨的紀律建設的理論、實踐和制度創新成果,以黨規黨紀形式固定下來; 2. 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,把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、全黨的核心地位,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; 3. 堅持問題導向,針對管黨治黨存在的突出問題扎緊籠子,實現制度的與時俱進。 “一個思想”,即增寫“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”; “兩個堅決維護”,即增寫“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、全黨的核心地位,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”; “三個重點”,即將不收斂、不收手,問題線索反映集中、群眾反映強烈,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作為重點審查內容寫入《條例》; “四個意識”“四種形態”,即增寫“黨組織和黨員必須牢固樹立政治意識、大局意識、核心意識、看齊意識”和運用監督執紀“四種形態”的內容; 五處紀法銜接,即對黨紀與國法的銜接在第27至30條、第33條中作出詳細規定,如增加規定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嚴重違紀涉嫌犯罪的,原則上先作出黨紀處分決定,并按照規定給予政務處分后,再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等; 六個從嚴,即對組織、利用宗教活動反黨,破壞民族團結,搞有組織的拉票賄選或者用公款拉票賄選,扶貧領域侵害群眾利益,民生保障顯失公平,組織利用宗族勢力對抗中央方針政策、破壞基層組織建設,貫徹新發展理念失職等六種違紀行為從重或加重處分; “七個有之”,即在《條例》中充實完善總書記反復強調警惕的“七個有之”問題的處分規定; 八種典型違紀行為,即對干擾巡視巡察工作,黨員信仰宗教,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、住房、車輛等,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,利用宗族、黑惡勢力欺壓群眾,形式主義、官僚主義突出表現,不重視家風、對家屬失管失教等八種新型違紀行為作出處分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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